从组织部门的角度看,李默同志在云庐事件中的表现,确实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,特别是在组织纪律和大局观念方面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干部考核评价,这些是重要的负面记录。对其进行岗位调整,是必要和合理的程序。至于具体去处……档案局调研员,职级待遇不变,也便于干部冷静反思,学习提高。从全省干部队伍管理的警示作用来看,这样的安排……有其考量。”
郝仁军的话,虽然措辞委婉,但实质是支持了季庆宏的调整意见,并且从组织程序上给予了“合理”解释。
他代表的是组织部,他的态度,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件事在程序上的可行性。
覃宏感到一阵孤立和无力。
季庆宏态度强硬,理由“充分”。
郝仁军从组织程序上给予了支持,胡书铭等其他常委沉默不语,显然是默认或不愿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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